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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首爾7月16日電(記者田明)韓國保健福祉部16日表示,根據當天生效的“韓國國民健康保險法”實施令修訂案要求,在韓居留滿6個月的外籍人士和海外僑民必須加入韓國“醫保”。
記者當天從保健福祉部官網了解到,根據修訂案要求,凡在韓居留滿6個月的外籍人士和海外僑民必須加入當地“醫保”,根據個人在韓收入和財產持有情況決定繳費額度。如該額度低于韓國國民月平均繳費基數,即11.305萬韓元(1韓元約合0.006元人民幣),則需按照該基數繳費。
修訂案規定,因工作關系已加入當地醫保的外國人,其子女、配偶等醫保受益人不在本次必須入保范圍內。此外,簽證資格為“留學(D-2)”和“一般研修(D-4)”的外國留學生群體因情況特殊,將從2021年3月起適用該規定。
保健福祉部表示,如未按時足額繳納相關費用,則參保人除需全額自付滯納醫保費用期間在韓產生的醫療費用外,還將從8月1日起面對無法申請超過6個月居留簽證的限制措施。
按照韓國此前施行的醫保相關法案規定,在韓居留外國人可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加入當地醫保,韓國國民如長期旅居海外,也可免繳醫保相關費用。
據韓國法務部今年初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因各種原因居留在該國的外國人口逾236萬。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預測,本次新規實施后,韓國“醫保”將新增約40萬參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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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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