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美國波士頓10月15日電(記者徐劍梅 胡友松)哈佛大學被控多年來在招生過程中蓄意歧視亞裔申請學生,位于波士頓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15日開庭審理此案,引發全美關注。
記者在現場看到,法庭當天人滿為患,法院大樓外媒體云集,一些亞裔人士手舉寫著“哈佛,停止亞裔配額”等口號的標語牌,聲援起訴哈佛大學的非營利組織“公平錄取學生”。
該組織于2014年起訴哈佛大學歧視亞裔申請學生,獲得全美多地亞裔團體支持,美國司法部上月表態支持這一訴訟,稱哈佛大學在錄取過程中“可能感染種族偏見”。
聯邦法官艾利森·伯勒斯負責審理此案,雙方律師團隊當天分別進行了開庭陳述??胤铰蓭煼Q,哈佛大學在招生時過分考慮種族因素,采取事實上的種族配額、刻板的種族偏見和更高的錄取標準,蓄意歧視亞裔申請學生以控制亞裔錄取人數??胤皆敿殞Ρ确治隽斯鸫髮W錄取不同族裔學生的數據,指責哈佛大學在為“個人評估”一項打分時故意壓低亞裔學生評分,固化對亞裔的刻板成見。
代表哈佛大學的律師否認這些指控,堅稱哈佛大學招生程序合法,考慮種族因素是出于保障校園多樣性需要,從未將種族作為消極因素對待。代表哈佛大學的律師批評控方數據不全,結論片面且具有誤導性,并指出今年哈佛本科新生中,亞裔占比達23%;聯邦最高法院此前裁決相關案例時,已認定高校錄取學生時適當考慮種族因素合憲。
“公平錄取學生”組織反對平權法案、主張美國高校招生時排除種族因素,曾代理一些白人提起的“逆向歧視”訴訟。而支持哈佛大學立場的人則支持平權法案,認為族裔多元的校園是更好的校園,呼吁保衛校園的多樣性。
此次“公平錄取學生”組織起訴哈佛大學一案無陪審團,由法官伯勒斯在審理約3周后做出裁決,但預計最終可能提交到聯邦最高法院,其判決結果對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的其他美國高校和對作為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重要成果之—的平權法案勢將產生巨大影響。
上世紀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的興起,促使美國國會制定了平權法案。法案規定在大學招生、政府招聘時要照顧少數族裔和女性等弱勢群體。法案致力于消除種族歧視,給予弱勢群體更多優惠政策。但是有些學校硬性規定招收某族裔學生比例,引發“逆向歧視”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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