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17日電(記者 蘭天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17日對一起非法經營醫用酒精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成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經營危險化學品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從山東購進75%醫用消毒酒精約1800桶(5升/桶),并囤積在自己位于浦東新區惠南鎮的居住地,后以130元/桶的價格出售牟利。經鑒定,該醫用消毒酒精系危險化學品。同日,公安機關抓獲成某,并當場查獲1725桶75%消毒酒精。經鑒定,這批酒精價值20余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成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化學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涉案大部分酒精尚未銷售,酌情從輕處罰。成某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疫時期實施犯罪,酌情從重處罰。
據此,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查獲在案的贓物、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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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笑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