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6日電(記者丁樂)在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紫霄介紹,《廣東省月子服務機構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5日印發,要求各月子服務機構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根據指引要求,月子服務機構要加強人員健康管理,實施更嚴格的標準落實員工分類管理、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建立進出人員登記制度和健康監測制度,并要加強防控知識宣教,鼓勵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同時合理控制人員密度。
工作人員個人防護上,指引要求工作人員加強手衛生,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并應當佩戴防護口罩,在護理新生兒的時候不得摘下口罩。指引提出,母親要參照護理人員做好個人衛生與防護,外出后洗手更衣再接觸新生兒,母親母乳喂養時要佩戴口罩、洗凈手,并保持局部衛生。
指引要求,安排專人對機構內工作人員、產婦、新生兒及陪護家屬進行體溫監測,每日實行晨檢和晚檢。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引導到臨時醫學觀察點,并按要求做好信息上報和就醫排查工作。
針對不同公共場所,指引提出不同衛生要求,涉及通風換氣、空調運行、垃圾收集處理、自動扶梯、廂式電梯、地下車庫、會議室、辦公室、多功能廳、衛生間等。其中,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上,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交談保持1米以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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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