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4日電(記者鄭良)福建省莆田市日前出臺10條措施,從信貸支持、費用減免、復工補助等方面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助其渡過難關。
據莆田市政府負責人介紹,這10項措施旨在積極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定生產經營、共渡難關。
在信貸支持方面,各銀行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較大而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予以展期或采取無還本續貸等方式提供信貸支持,不得抽貸、壓貸、斷貸,確保2020年對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
各銀行機構對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通過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影響。對生產“三必須一重要”重點生產領域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利息予以貼息50%。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國家重點醫用物品和重點生活物資企業名單,爭取優惠利率專項再貸款。
在扶持中小微企業復工生產方面,莆田市政府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房租給予免收,其他行業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
“中小微企業在生產疫情防控物資中起了重要作用。”莆田市政府負責人表示,對轉型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企業購置的設備予以加大補助力度,對生產的物資予以兜底采購,對采購原輔材料予以協調周轉資金支持。對困難企業復工生產的,予以電費優惠和招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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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