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2日電(記者廖君、王自宸)2日下午,武漢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發布第10號通告。
通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隔離觀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
通告說,自發布之日起,在前期定點隔離和居家隔離基礎上,對全市經發熱門診診斷有肺炎癥狀的發熱病人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觸者,由各區安排車輛分別送至區集中隔離觀察點,進行醫學觀察、治療或采取其它預防措施。具體隔離觀察時間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患者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隔離期間,各區免費提供食宿、醫學觀察和治療。其他發熱病人由社區繼續落實居家隔離觀察措施。
圖集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