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月31日電(記者周潤健、張建新)從1月31日起,天津調整疫情防控期間小客車指標有效期限,分為三種情況。這是記者從31日舉行的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得到的消息。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副主任劉道剛介紹說,自2020年1月24日零時起,天津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有效減少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和聚集,保障小客車指標有效使用,對個人及單位名下小客車指標有效期限進行調整。
指標有效期于2020年1月23日(含)前到期的,仍按現行《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執行;指標有效期于2020年1月24日(含)至一級響應終止日期間到期的,如未使用,有效期自一級響應終止日起延長60日;指標于一級響應終止日(含)之前取得且有效未使用的,可在原指標有效期的基礎上延長30日。
疫情發生后,一些黨員干部群眾積極投身防控一線,舍小家為大家。對此劉道剛表示,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因工作影響指標申請或使用的,可在疫情防控期間或結束后,隨時通過公共服務熱線“88908890調控專席”進行登記或咨詢,調控服務機構將指派專人提供“全流程”服務。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劉道剛建議市民盡量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或天津政務App(津心辦)辦理小客車調控業務,減少到窗口現場辦理業務,主動避免人群聚集,阻斷疫情傳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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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