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月28日電(記者王昆)記者從河北省財政廳了解到,河北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采購“綠色通道”,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
截至1月28日,河北省各級財政共撥付疫情防控資金5.44億元,用于醫療衛生、藥品監管、物資保障和交通防疫等方面。河北省財政廳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等采購單位建立健全緊急物資采購內控機制,在確保采購時效的同時,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
河北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各采購單位應當加強疫情防控采購項目采購文件和憑據的管理、留存備查。河北省財政廳將加大疫情防控資金的監管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采購單位及采購人員存在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當及時向財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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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