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魯暢)記者26日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獲悉,根據相關規定,2019年3月3日零時至全國兩會閉幕當日24時期間,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一切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對于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2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北京市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北京市公安局發布《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加強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此外,按照2014年出臺的《關于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對于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及個人,相關部門可對其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