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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1月26日電(記者陳國洲)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了解到,春節期間,重慶市公安部門將根據重慶市相關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聯合相關部門從嚴監管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等各個環節,并在重慶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等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嚴查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根據2018年12月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修訂案)》,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和北碚區及渝西10區的城市建成區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燃放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生產、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將被執法機關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警方提醒,為了共同營造春節期間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希望廣大市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糾錯】
責任編輯:
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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