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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1月21日電(記者鄭生竹)江蘇省教育廳21日發布《關于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學教師在11月30日前都要簽署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今后,中小學教師調動、評先進、晉職晉級,需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
簽署承諾書后,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自查自糾,杜絕一切有償補課活動。12月1日起,對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違法的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待調查處理。查明后情況屬實的,鑒于不講師德誠信,應依據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辭退開除。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根據通知,對治理有償補課不力、不上報違規處理結果的學校和教育部門,中小學校長、書記和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將被問責,在各類考評中一票否決。各地各校要暢通投訴渠道,公開舉報電話、信箱,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糾錯】
責任編輯:
韓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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