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5日電 題:“專屬”彩鈴專治失信——山西晉中為“老賴”打造“私人套餐”
新華社記者王勁玉
“您好,您所撥打的電話機主已被晉中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近日,市民撥打部分晉中市手機號碼時聽到了這樣一段彩鈴。這是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各縣區法院對一些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強制設置的失信彩鈴。
記者從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晉中市兩級法院在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階段,于近期采取了為期一周的“利劍出鞘”行動,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費、公布失信名單、設置失信彩鈴、罰款、拘傳、拘留等多種強制措施,集中辦理了一批有財產拒不履行、抗拒執行、逃避執行的“骨頭案件”,取得了豐碩戰果。
強制設置彩鈴“業務”開展后,20余名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30余件案件達成和解協議。甚至有些單位在公布的“黑名單”中發現有員工在列,這些單位相關負責人主動聯系法院,啟動紀律處分程序,敦促失信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執行工作效率和執行到位率大幅提升。
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盧琳山介紹,對于被執行人,有財產能執行的,要想辦法執行,對于阻礙、抗拒執行的要加大懲罰力度,“公布失信名單、設置失信彩鈴等都是加大懲罰力度的表現,在這次行動中近70人被判刑,這在過去是少見的,就是要讓被執行人知道我們的決心。”盧琳山說。
在這次行動中,晉中市兩級法院共開展各類執行行動60余次,執結案件293件,對那些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限制高消費、公布失信名單、設置失信彩鈴、罰款、拘傳、拘留等多種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有隱匿財產行為的,執行干警深入社區、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實地調查,強制搜查被執行人居住地和經營場所。
執行工作效率和執行到位率大幅提升,是認真執法的結果,更是創新執法手段的結果。“因為執行困難,許多受害人被動成了‘貧困戶’,對被執行人的措施反倒像隔靴搔癢,我們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更強硬的手段,讓阻礙、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盧琳山說。
據統計,晉中市中院在整個執行行動中,共限制高消費188人、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47例,拘傳176人,拘留34人,凍結、扣劃銀行存款7098.7余萬元,發放執行案款3010余萬元,發放執行救助款18.5萬元,執行到位金額2860余萬元,“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豐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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