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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9月21日電(記者詹奕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1日通報稱,經該院指定管轄,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廣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由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向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6年,林廣華在擔任東莞市樟木頭鎮黨委副書記及汕頭市濠江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獲取工程項目、通過項目驗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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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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