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物業公司向用戶收取的電費總額,不得高于該公司向電網公司繳納的電費總額
今年8月起,北京對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場站、寫字樓等在“轉供電”環節存在的加價現象啟動了專項檢查行動。記者昨日了解到,8月至今,市價格舉報熱線接到了80件相關舉報。
北京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發現的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會督促整改。情節嚴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外公布。
什么叫“轉供電”?記者了解到,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轉供電行為做出了明確界定,即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
據了解,目前北京轉供電主體存在按每千瓦時1.5元左右的標準,向終端用戶加收電費的現象,這超過本市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水平。這些不合理加價違反了“嚴禁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各類加價”的要求。
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將采取“有案必查”、“雙隨機”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結合12358舉報投訴情況、輿情信息和轄區內轉供電主體名單開展檢查。
昨日,市價監局對包括藍色港灣、國貿中心等多家用電量排名靠前的物業公司召開提醒告誡會,嚴格規范轉供電環節中的不合理加價行為。
“我們的檢查有一把標尺,那就是物業公司向用戶收的電費總額,不能高于公司向供電企業交的電費總額。政策廣泛宣講后,我們接到了80件相關舉報。”相關負責人解釋道。
據介紹,截至8月22日,市區兩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共召開提醒告誡會11場,約談物業公司323家。經提醒告誡,13家企業對轉供電電價進行調整,降費幅度為0.1元至0.32元。(記者李玉坤)
現場
檢查指出物業提供電費單據存瑕疵
昨日,市價監局對西城區成銘大廈物業、西單大悅城物業進行了檢查。
記者了解到,成銘大廈公寓有132戶,寫字樓有公司80家。從物業提供的電費單據來看,6月用電量超過30萬千瓦時。
市價監局工作人員經檢查發現,成銘大廈給每戶安裝的都是峰谷分時表。“由于安裝的都是峰谷分時表,成銘大廈向用戶收電費的表計和向電力公司交的表計是一樣的,電價也是按商業用電電價收取。”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銘大廈物業收取電費比較規范,有一點瑕疵是,物業向用戶提供的電費收據中,包括電力損耗費用。根據規定,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不能和電費混為一談,應剝離清楚,這一點需要后續進行整改。
“相關政策提供了三種途徑解決轉供電問題。一種是‘一戶一表’,用戶可以直接去電力公司繳費;一種是執行目錄電價,前提是安裝峰谷電表,然后按照不同時段電價進行收費。第三種情況是,沒有按照峰谷電表計費,就要核算出一個平價電價,跟用戶進行收費。”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檢查組指出,按照文件標準,“收不能高于支”,只要不突破這個原則就不違反現行規定。但檢查組也提醒物業公司,每月都要核算電費,確保收費不大于支出。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質量發展,怎么消除“游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