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機構不得提供黃金賬戶服務
快速發展的互聯網黃金理財市場將很快結束野蠻生長的混亂局面。近日,央行金融市場司發布了《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份征求意見稿明確,在互聯網黃金業務中,由金融機構提供黃金賬戶服務,互聯網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黃金賬戶服務,但可以為金融機構代銷黃金產品。
互聯網機構代銷黃金不得提供轉讓服務
根據征求意見稿,委托互聯網機構代理銷售其開發黃金產品的金融機構,應具備上海黃金交易所銀行間黃金詢價市場做市商資格(含嘗試做市商)。金融機構應在各項風險可控的范圍內選擇互聯網機構,并對互聯網機構的資質負責。互聯網機構注冊資本應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同時應具備熟悉黃金業務的工作人員。
征求意見稿要求,金融機構負責互聯網黃金業務產品的報價、黃金和資金的運用、產品推介說明的制作。互聯網機構對其代理銷售金融機構的黃金產品,可提供產品展示服務,不得提供黃金清算、結算、交割等服務,不得提供黃金產品的轉讓服務,不得將代理的產品轉給其他機構進行二級或多級代理。
根據征求意見稿,金融機構和互聯網機構要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資者保護機制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體系,在開展業務前要充分評估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得向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資者銷售黃金產品。
新規為防范風險設置兩大門檻
近年來,互聯網黃金這一線上理財模式崛起,銀行、互聯網、傳統企業等先后入局。據不完全統計,市面上一共有百余家互聯網黃金理財平臺在為投資者提供買賣黃金、黃金生息的產品。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央行此次新規是金融強監管的體現。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指出,互聯網黃金市場之前比較混亂,良莠不齊。不少互聯網平臺在沒有任何基礎的情況下,私自開辦了所謂互聯網黃金業務和貴金屬業務等,違規向大量投資者來推銷他的業務,甚至產生了一些騙局,令不少投資者損失慘重。實際上,包括黃金業務在內的貴金屬業務,專業性很強,跟國際市場聯系緊密,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央行此次進行規范,有利于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
財經專欄作家、500金研究院院長肖磊認為,此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承認了互聯網黃金這個市場,同時為防范風險也設置了兩大門檻:3000萬的注冊資本和相關從業人員。文件正式出臺后將對現有互聯網黃金平臺形成一定沖擊,不僅利潤率會降低,同時也可能會有一部分客戶群體流失。
互聯網黃金平臺面臨整改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目前營業的互聯網黃金平臺都或多或少涉及到整改問題。比如,很多互聯網黃金平臺的注冊資本只有800萬-1500萬元,如要繼續開展業務,盡快跟金融機構合作成為代銷機構,必須先補充注冊資本至3000萬元以上。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孫長華指出,此前一段時間,貴金屬投資領域騙局頻發,尤其是在披上了互聯網金融理財的外衣之后,迷惑性更強、波及范圍和涉案金額更大。央行此次新規有助于治理互聯網貴金屬理財的亂象。在整頓了黃金之后,白銀等貴金屬勢必也將納入到整頓的范圍內,以防監管套利。
孫長華還認為,此次央行的規范對商業銀行是一個利好,金融機構特指受一行兩會監管的持牌經營機構,這就排除掉了眾多野蠻生長的互金公司。而對做市商資格的要求則進一步限制在了若干家銀行身上。根據2017年金交所公布的名單,僅中、農、工、建、交、招商、興業、中信、平安、寧波10家銀行為正式做市商,嘗試做市商也僅有光大、民生、廣發、浦發、上海和澳新6家銀行。(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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