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7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巴西國會發表題為《弘揚傳統友好共譜合作新篇》的演講。習總書記強調,當今世界,互聯網發展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戰,必須認真應對。雖然互聯網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個國家在信息領域的主權權益都不應受到侵犯,互聯網技術再發展也不能侵犯他國的信息主權。在信息領域沒有雙重標準,各國都有權維護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個國家安全而其他國家不安全,一部分國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國家不安全,更不能犧牲別國安全謀求自身所謂絕對安全。國際社會要本著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則,通過積極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
關于網絡空間治理體系怎么建,秦安分別于2013年7月11日、30 日,以及9月12日,在《環球時報》發表“打造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網絡治理需要盛世危言”和“網絡治理需要綜合施策”。又于2013年10月8日和2014年3月21日,在《國際先驅導報》發表“保衛網絡主權應借助聯合國機制”和“互聯網管理權,中國也要爭取”。現一并整理這一組5篇短文,以遵循“打鐵還需自身硬”的原則,推動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參與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的內生力量和自信基礎。
秦安:打造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
第五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昨天在華盛頓舉行。在斯諾登事件持續發酵的背景下,首次納入對話框架的網絡安全問題無疑是焦點之一。斯諾登事件清楚地告訴我們,網絡空間已成為人類社會的“第二類生存空間”。國家管轄權已實質性地延伸到網絡空間,網絡治理成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的重要方式。
捍衛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對內表現為管轄規范公民在網絡空間的行為,對外表現為防備、抵御網絡侵略,制止借助網絡空間實施的意識形態顛覆和恐怖活動。國家網絡空間治理是一種適應網絡空間和網絡社會特征,綜合利用國家整體資源,發揮社會多元力量作用,捍衛國家網絡主權的有效方式。筆者認為,建立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既要善于把握好網絡空間本質特征的內在驅動力,也要善于運用國家治理的外在行政力,把對網絡信息的自主控制能力,作為衡量國家網絡空間治理水平的根本標準,并充分認識到:能否統籌信息產業資源,在以信息網絡為核心的產業技術革命中贏得領先地位;能否凝聚民族先進文化,在網絡空間戰略博弈中最大限度地趨利避害;能否匯集國家多元力量,在“和平崛起”過程中避免網絡沖突乃至形成威懾能力,事關中華民族的復興大業。
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建設要瞄準“全球一網、人造可控、復雜混沌”的態勢,抓住網絡空間的自身特點,結合多元力量參與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個體系,形成四種能力”。建立一個體系,即站在國家利益全局的高度,統籌國家優勢資源,統一設計和構建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形成四種能力,即網絡空間的管控能力、網絡產業的推動能力、網絡國防的支撐能力和網絡文化的引導能力。
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建設是一個探索性課題,在觀念,以及法制、機制、體制等方面都還存在很多急需破解的問題,需要我們轉變觀念、主動應變,綜合施策。但這其中,高度重視“法規制度”建設,推動國家網絡空間治理的高效規范運行顯得尤為突出。“法規制度”建設的關鍵是“國際法可控、國內法適當、技術標準可信”。在國際法制定上,必須堅持宣揚國家網絡主權,建立網絡國防力量,形成與網絡強國對等的力量,進而嚴防監控世界、無視網絡主權、照搬戰爭法的“動網就是動武”等網絡強國霸權行為;國內法制定上,應結合虛擬網絡空間自身的特點,研究并出臺與之相適應的法規制度,既保障網絡空間的規范運行,也保持虛擬空間的生機與活力。網絡空間已成為人類社會的一個“精神樂園”,雖然使國家管轄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切忌照搬套用,遏制時代潮流;在技術標準上,要認識到真正的“自主可控”,既要“中國制造”,更要“中國標準”。之所以特別強調技術標準,是因為當前網絡空間采用美國技術標準產生的所謂“100%國產”的產品絕對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產,更談不上“自主可控”,有必要在國家戰略層面,把扶植具有“自主可控”國際標準的創新型企業作為重要的戰略舉措,在技術標準這個“核心部位”上先硬起來。只有實現中國制造、中國標準,才能實現自主可控,才能最終實現國家網絡空間治理的戰略目標。
(《環球時報》,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