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胡璐)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印發實施后,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人工繁育的動物哪些允許食用、哪些禁止食用。對此,北京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所長時坤5日說,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不存在網傳的“黑白名單”。
據時坤介紹,對陸生動物而言,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中所列允許食用的動物種類,其人工養殖種群是被允許食用的,但其野外種群和該目錄以外的其他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均屬于禁止食用范圍。對水生動物而言,野生動物保護法已規定禁止食用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其他水生動物不在決定禁止食用范圍。
時坤說,長期以來,濫食野生動物一直是誘發亂捕濫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主要原因,不僅危害野生動物種群安全和生態安全,也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很大隱患。但由于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管理范圍有限,不少對公共衛生安全具有很大風險的陸生野生動物,如蝙蝠、鼠類、鴉類等,沒有納入該法管理范圍,制約了打擊濫食野生動物行為的效能。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專門出臺的決定,不僅彌補了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空白,同時對允許食用的動物范圍作出了十分清晰的原則規定。”時坤解釋說,一是決定明確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這表明,人工養殖的動物只要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就可以按其規定的方向進行利用。列明為食用的,就允許食用。二是決定明確除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外,其他水生動物沒有列入禁止食用范圍,其管理適用漁業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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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卿